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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6日,湖北省科学技术厅、湖北省财政厅、湖北省国家税务局、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通知:“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及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有关规定,经企业申报、省认定办审查、网上公示、公告备案等程序,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函确认,同意认定武汉奥邦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。”
关键词: 高新技术企业 , 管理工作 , 国家税务局 , 地方税务局 , 湖北省 , 科学技术 , 表面技术 , 财政厅